一、关于《通知》制定的背景和原则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中“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及《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教函〔2018〕157号)相关规定,成都市教育局结合本市实际,以“以县为主”、“公民办同步”、“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积极调整小升初办法,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二、关于中心城区、郊区新城的范围
根据成都市发展需要,2017年成都市委、市政府对成都市城市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中心城区调整为成都天府新区(指纳入中心城区招生入学范围的区域)、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空港国际新城,该新城暂时纳入简阳市统一管理)、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
其余9区(市)县为郊区新城,包括:都江堰市、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简阳市。
三、关于学位计划及划片办法
公办初中学校实行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学校的学位计划及划片工作。不得将优质初中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
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要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的招生方案、招生简章、《2018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等招生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四、关于毕业信息采集办法
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所有小学毕业生
须于4月19日至28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www.cdzk.org),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
五、关于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1)政府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
(2)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调整小升初学位确定办法,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自主招生等工作与公办初中学校学位确定同时开展。
六、关于公办学校学位确定办法
(1)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小升初的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可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或自主招生)。第一批艺体特长生学位确定,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三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
(2)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每位学生限报上述6所学校(校区)中的一所学校(校区),互不兼报。
(3)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
七、关于民办学校学位确定办法
(1)成都市本地生与外地生
成都市本地生包括:学籍在成都市22个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成都市就读初中、已进行了信息采集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外地生包括:学籍及户籍均在成都市22个区(市)县以外的小学毕业生。
(2)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
报名时间和方式:学生于6月4-12日通过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了信息采集的学生凭已有的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填报志愿,外地学生须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成都市本地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外地生只可填报三个自主招生志愿。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
(3)随机派位
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
温馨提示: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在市教育局指导下,按统一时间、统一软件、统一工作程序等要求开展,区属学校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管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自主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温馨提示: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八、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具体办法
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在区(市)县规定时间内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1)居住地未变更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
(2)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原中心城区)就读小学、且在原中心城区内居住地变更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除可报原中心城区的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小升初其他批次入学。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九、关于被公、民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学位确定办法
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初中学校安排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十、关于简阳市小升初相关工作
2018年,简阳市小升初纳入全市统一网上信息采集。同时,简阳市将完善和规范小升初办法,实现与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一致,在简阳市就读、户籍在简阳市以外的成都其他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须回其户籍所在地入学。
十一、关于规范招生入学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要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执行计划、严格学制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均衡分班,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二、关于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