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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市教育局官方回复市民关心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9-11-13 11:33
标题: 成都市教育局官方回复市民关心的问题
    成都市教育局11日发布了家长最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其专门梳理出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集体户口子女就学政策、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小升初政策、初升高政策、转学政策、课后服务政策等九大热门咨询进行权威回复。对于日前引起热议的“2020年成都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是否采取摇号方式录取”问题,按照市教育局的回复基本已有定论,也就是说“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摇号’,成都正在研制实施细则。”
     问:2020年成都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是否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答: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近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会也强调:落实招生政策要突出“齐”。落实中央精神,执行免试入学规定要齐步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成都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工作要求,正加紧研究制定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促进教育公平。
     问:人才落户的单集体户子女怎样在成都就读公办学校呢?
     答: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为成都市集体户口,适龄儿童为外地户籍的,可以另一方法定监护人(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
     问:父母房产地和小孩户籍地不一致,小一入学怎么安排学位?
     答: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问:小一新生入学,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是一致的,但所居住的房产是爷爷奶奶的,符合优先原则吗?
     答:小一新生入学资料审核中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若小孩父母确无房产,可在资料审核的时候提交成都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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