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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对2所普通高中学校违规办学情况的通报 成教函〔2018〕19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近年来,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多次就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严禁违规补课乱收费等提出明确要求,但仍有个别学校无视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违规组织招生和补课。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2所学校违规办学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情况
(一)郫都区文武学校违规招生问题
根据群众反映,经调查核实,郫都区文武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违规收费、违规招生宣传、违规使用管理人员等违规办学行为,扰乱了普通高中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反响。
(二)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违规补课问题
根据群众反映,经调查核实,2018年中小学寒假期间,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组织高三年级学生累计补习时间超过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
(一)对郫都区文武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该校校长陈泓全进行约谈,责成郫都区教育局对郫都区文武学校违规办学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查清违规招生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并吸取教训,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二)对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校长王建伟进行约谈,并进一步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作出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上述问题暴露出部分学校办学思想认识不到位、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薄。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各区(市)县行政部门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同时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成都市教育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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