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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成招考委[2018]7号)的相关要求,对中考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复核科目及范围 (一)复核科目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单考)、物理(不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不含实验操作考试)五科。 (二)复核范围 1.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是否存在漏评; 4.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双评或双评以上,给分是否超出规定误差; 5.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三)相关要求 成绩复核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进行,不对考生查卷。对复核发现的问题按程序认定后更正。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程序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应于7月1日16:00前凭本人准考证向就读初中学校(或者报名点)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2018年中考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表》,过时不再办理。各初中学校汇总本校成绩复核申请后,填写《成都市2018年中考申请复核成绩学生一览表》,于7月1日下17:00前上报区(市)县招办,各区(市)县汇总后,市招考办复核工作组按规定程序逐一复核确认。复核结果于7月2日下午17:00前通知考生本人。
若考生仍对复核结果有质疑的,应于7月3日中午12:00前向班主任报告,由班主任按规定程序上报并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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