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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marked    时间: 2020-5-1 10:49
标题: 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大邑县教育局文件
大教普〔2020〕6号

大邑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科文卫办,各中小学: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文件精神安排,现就做好全县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域成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各镇、街道、学校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学位紧张的区域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坚持审批地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4 月 30 日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范围由教育局核定。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县教育局教育科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优化入学工作流程
(一)统一网上报名。大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二)统一组织录取。各镇、街道、学校负责组织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应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三)统一公开信息。大邑县教育局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小区、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四、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大邑县关于做好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户籍和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大教〔2018〕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随迁子女应于 5 月份的工作日到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晋原街道、青霞街道登记点(初中:大邑县实验中学;小学:大邑县青霞小学、大邑县敦义小学、大邑县苏家学校、大邑县北街小学西区),其余镇街道登记点在所属片区中小学校。并按要求提供在大邑县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该镇、街道连续居住满一年等有关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本县随迁子女就读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从2021年起,申请随迁子女就读的办理材料、流程、时间与 2020年一致,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
(二)残疾儿童入学。各镇、街道、学校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各镇、街道、学校要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四)双集体户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大邑县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镇、街道、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落实法定责任。各镇、街道、学校要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一)严禁违规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大邑县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将纳入对学校履责情况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 年大邑县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2.2020 年大邑县小升初日程安排


                   大邑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
2020年大邑县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事项
4 月
30 日前
大邑县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5月
6-29 日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到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入学申请
  
登记点提交入学申请
5 月
11-22 日
小学招生入学网上信息采集
5 月
25-29 日
大邑县教育局发布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并公布公办小学新生入学计划、划片范围
5 月
30 日后
民办小学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6月
1 -5 日
大邑县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所属划片区域小学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
15-18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6 月
16 日
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6 月
17-18 日
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23日
民办小学录取并公布;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6 月
29-30 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6
30日
公布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8月
8 月 31 日前
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备注: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附件2
2020 年度大邑县小升初日程安排
5 月  

5 月  

7 月  

7 月  

  
时间
  
工作事项
4 月
30 日前
大邑县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5 月
8-15 日
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采集
6-29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到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入学申请
30 日后
民办初中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6 月
  
6 月
  
6 月
  
6 月
11 日
网上公布学生报名流水号和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18 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及计划
19-22 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21-22 日
成都市外户籍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30日
公布随迁子女统筹就读学校
7月
1 日前
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18-19
家长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21-24
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大邑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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