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幼升小新生入学流程
2016年幼升小新生入学流程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安排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小一入学时间(工作日)内 容
6月1—3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
6月6—1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
6月17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6月22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
6月24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入学名单
8月30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小一新生登记所需资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登记。
小一新生注册所需资料:A学生户口原件 ,以及学生所在户口复印件(包括:第一页,学生页,父亲母亲页)B农民工子女就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是居住证子女需要居住证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点:① 适龄儿童必须入学,已到6岁但不能(不想)入学怎么办?特殊情况: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需要开具的两种材料为:监护人提供未就读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校出具),缓学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
② 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市)县以外学校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其实际就读学校所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其监护人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送交服务区学校。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根据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附件成都市本地学生已在异地入学就读证明 本人 ,子女 系成都市户籍,自愿放弃在户口所在地 学校就近入学,并已在异地入学。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就读年级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学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详址
现就读学校全称
现就读学校详址
备注:本表一式肆份,由学生本人、现就读学校、户口所在地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存档。 法定监护人签名: 接收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③ 入学顺序A: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安排就近入学B: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C: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D: 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④ 班级设置:任何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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