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
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停止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QQ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的提案》,教育部就提案发布如下答复: 网站截图 原文如下: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84号(教育类271号)提案答复的函教提案〔2018〕第396号 您提出的《关于停止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QQ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批改作业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应有之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明确规定,教师对工作要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针对您所提出的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QQ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针对您提出的小孩子借机玩智能手机问题,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共同行动,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通过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保护儿童健康成长。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完善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现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称: 将完善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 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 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 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 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现象
重点就是说,以后: 1.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 2.教师也不得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
其实关于布置学生作业的问题,一些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已出台过相关规定,如: 1、陕西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或纠正孩子作业错误,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代劳的作业。 2、福建 近日,福建八部门联合发文今后,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每学期考试次数不得超过1次。 2018年12月,石狮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规范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家长负担的意见》,将严格禁止教师要求家长批改孩子作业、替代孩子做值日生等工作;不搞形式主义,禁止学校、教师、家委会强制或变相强迫家长做非志愿的事情。 3、山东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2018年10月11日,牡丹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利用QQ、微信群等电子通讯平台布置作业和晒作业完成情况。严禁以让家长帮助检查作业、帮助提高学习成绩为名变相给家长布置作业,杜绝让家长抄作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象再次发生。 4、浙江 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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