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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用仪器使用方法 1、加热 可用于液体加热的仪器是: 试管、烧杯、蒸发皿、烧瓶、锥形瓶 不可加热的仪器: 量筒、漏斗、集气瓶 2、测容器——量筒 量取液体体积时,量筒必须放平稳。 视线与刻度线及量筒内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水平。 量筒不能用来加热,不能用作反应容器。 量程为10毫升的量筒,一般只能读到0.1毫升。 3、称量器——托盘天平 (用于粗略的称量,一般能精确到0.1克。) 注意点: (1)先调整零点; (2)称量物和砝码的位置为“左物右码”; (3)称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 一般药品称量时,在两边托盘中各放一张大小、质量相同的纸,在纸上称量。潮湿的或具有腐蚀性的药品(如氢氧化钠),放在加盖的玻璃器皿(如小烧杯、表面皿)中称量。 (4)砝码用镊子夹取。添加砝码时,先加质量大的砝码,后加质量小的砝码(先大后小); (5)称量结束后,应使游码归零。砝码放回砝码盒。 4、加热器皿——酒精灯 (1)酒精灯的使用要注意“三不”: ①不可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 ②用火柴从侧面点燃酒精灯,不可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盏酒精灯; ③熄灭酒精灯应用灯帽盖熄,不可吹熄。 (2)酒精灯内的酒精量不可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 (3)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层,外焰、内焰、焰心。 用酒精灯的外焰加热物体。 (4)如果酒精灯在燃烧时不慎翻倒,酒精在实验台上燃烧时,应及时用沙子盖灭或用湿抹布扑灭火焰,不能用水冲。 5、夹持器——铁夹、试管夹 铁夹夹持试管的位置应在试管口近1/3处; 试管夹的长柄,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 试管夹夹持试管时,应将试管夹从试管底部往上套; 夹持部位在距试管口近1/3处;用手拿住。 6、分离物质及加液的仪器——漏斗 过滤时,应使漏斗下端管口与承接烧杯内壁紧靠,以免滤液飞溅。 长颈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以防止生成的气体从长颈漏斗口逸出。
二、化学实验基本操作 1、药品的取用 (1)、药品取用的总原则 ①取用量:按实验所需取用药品。 如没有说明用量,应取最少量,固体以盖满试管底部为宜,液体以1~2mL为宜。多取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也不可乱丢,更不能带出实验室,应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②“三不”:任何药品不能用手拿、舌尝、或直接用鼻闻试剂。 (如需嗅闻气体的气味,应用手在瓶口轻轻扇动,仅使极少量的气体进入鼻孔) (2)、固体药品的取用 ①粉末状及小粒状药品:用药匙或V形纸槽 ②块状及条状药品:用镊子夹取 (3)、液体药品的取用 ①液体试剂的倾注法: 取下瓶盖,倒放在桌上(以免药品被污染); 标签应向着手心(以免残留液流下而腐蚀标签); 拿起试剂瓶,将瓶口紧靠试管口边缘,缓缓地注入试剂; 倾注完毕,盖上瓶盖,标签向外,放回原处。 ②液体试剂的滴加法: 滴管的使用: a、先赶出滴管中的空气,后吸取试剂; b、滴入试剂时,滴管要保持垂直悬于容器口上方滴加; c、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橡胶乳头在上,以免被试剂腐蚀; d、滴管用毕,立即用水洗涤干净(滴瓶上的滴管除外); e、胶头滴管使用时千万不能伸入容器中或与器壁接触,否则会造成试剂污染。 2、物质的加热 (1)加热固体时,试管口应略下倾斜,试管受热时先均匀受热,再集中加热。 (2)加热液体时,液体体积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3,加热时使试管与桌面约成450角。 受热时,先使试管均匀受热,然后给试管里的液体的中下部加热,并且不时地上下移动试管,为了避免伤人,加热时切不可将试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3、蒸发注意点: (1)在加热过程中,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作用:加快蒸发,防止由于局部温度过高,造成液滴飞溅) (2)当液体接近蒸干(或出现较多量固体)时停止加热。 (利用余热将剩余水分蒸发掉,以避免固体因受热而迸溅出来) (3)热的蒸发皿要用坩埚钳夹取,热的蒸发皿如需立即放在实验台上,要垫上石棉网。 4、仪器的洗涤: 1、废渣、废液倒入废物缸中,有用的物质倒入指定的容器中。 2、玻璃仪器洗涤干净的标准:玻璃仪器上附着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3、玻璃仪器中附有油脂:先用热的纯碱(Na2CO3)溶液或洗衣粉洗涤,再用水冲洗。 4、玻璃仪器附有难溶于水的碱、碱性氧化物、碳酸盐:先用稀盐酸溶解,再用水冲洗。 5、仪器洗干净后,不能乱放,试管洗涤干净后,要倒插在试管架上晾干。 6、连接仪器装置及装置气密性检查。 装置气密性检查: 先将导管的一端浸入水中,用手紧贴容器外壁; 稍停片刻,若导管口有气泡冒出; 松开手掌,导管口部有水柱上升; 稍停片刻,水柱并不回落,就说明装置不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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