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姐 发表于 2019-11-13 09:27:57

重磅!成都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将采取摇号方式录取,严禁面试+评测!


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在整理家长朋友们最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中,梳理出了,并给出详细的回复。
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人才落户的单集体户子女如何在成都就读公办学校问题?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为成都市集体户口,适龄儿童为外地户籍的,可以另一方法定监护人(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

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小一新生入学资料审核中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若小孩父母确无房产,可在资料审核的时候提交成都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

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

需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教育部门规定的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办理截止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日前(同上),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1、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2、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1、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分区域管理其中“5+2”区域(即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15个区(市)县分别为一个招生区域。每个招生区域分别划线和组织招生录取。同时,为稳步有序推进中心城区教育融合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2、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非“5+2”区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有剩余计划的,也可招收“5+2”区域考生。

3、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招生。

“5+2”区域的区域指标生(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本区招收的指标生)、校内指标生(即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在本校招收的指标生)可以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三毕业会考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其他在成都市参加中考报名的学生都应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
学生是否必须参加课后服务?不是。课后服务工作坚持面向有需求的学生,严格以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学校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主要以课后托管为主,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根据省、市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规定,区(市)县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相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函〔2019〕125号),在成都市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区域内,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 期间开展的课后服务,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各区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收取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200 元/生·月。其他区(市)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就读小学阶段的,需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初中阶段的,选择市直属学校的,向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86924849)提交申请,选择区属学校的,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附后)提交申请;就读高中学校的,向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86924849)提交申请。

一般需要提交签署了工作单位意见和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意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户口复印件(提交申请时出示原件),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申请时出示原件)。来源:四川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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