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2届华杯赛参赛办法及说明
第22届华杯赛参赛办法及说明一、参赛办法
(一)参赛原则:自愿参赛
(二)参赛选手组别设置:
根据参赛选手所在年级设立以下四个组别:
1、小学中年级组:2017年9月前不高于小学四年级的学生
2、小学高年级组:2017年9月前不高于小学六年级的学生
3、初中一年级组:2017年9月前不高于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4、初中二年级组:2017年9月前不高于初中二年级的学生
二、赛事安排
(一)初赛
时间: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00 ~ 11:00。
形式:笔试,由“华杯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试题。
(二)决赛
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10:00 ~ 11:30。
比例:从参加初赛选手中选拔不超过30%的优胜者进入决赛。
形式:笔试,由“华杯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试题。
(三)总决赛
时间:2017年暑假期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人数:10人,其中小学中年级组2名选手,小学高年级组2名选手,初中一年组2名选手,初中二年级组2名选手,领队、教练各1名。
形式:笔试和口试。
成绩:分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
1、个人成绩:
两次笔试成绩的总和。小学中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一年级组、初中二年级组分别选拔个人金、银、铜牌获得者。获得2017年“华杯赛”冬令营和夏令营一等奖选手分别进入相应组别参加比赛,计个人成绩。
2、团体成绩:
各代表队小学高年组、初中一年组笔试4名选手总分加口试成绩,决出团体冠、亚、季军及第四至第八名;其余代表队按各代表队笔试总成绩取团体第九至二十名。
三、奖励
1、决赛
(1)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不超过本市参加决赛人数的36%,其中一等奖为不超过参加决赛人数的6%,二等奖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2%,三等奖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8%。
(2)获决赛一、二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教练员”奖,获决赛三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辅导员”奖。
2、总决赛
(1)设个人金、银、铜奖牌
获奖比例分别为各组参加总决赛人数的70%。其中:金牌,小学中年级组10枚,小学高年级组10枚,初中一年级组10枚,初中二年级组5枚,共35枚。;银牌,小学中年级组15枚,小学高年级组15枚,初中一年组15枚,初中二年级组10枚,共55枚;其余为铜牌。
个人金、银、铜牌获奖者由“华杯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2)设最佳解题能力奖。评选数名在个人笔试答题中,解题办法独特、新颖,具创新表现者,颁发“最佳解题能力特别奖”证书。
(3)设最佳口试风采奖。评选一支口试表现踊跃、表达清晰、思维敏捷的代表队,颁发“最佳口试风采奖”证书。
(4)团体总分前20名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5)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代表队将“华罗庚金杯“捧回保存至下届。
(6)设立教练员,总决赛获金牌选手的主要教练员1人,颁发证书。
成都赛区比赛报名时间会第一时间给大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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