晗露妈 发表于 2021-2-22 14:42:12

2021年成都高新区《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办理须知


适用对象


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5+2”区域就业的,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申请条件(一)积分申请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3.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高新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高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4.申请人截止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止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用途为“住宅”。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房产证明;房屋用途为“住宅”。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重要提示:1.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2.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申请时间及方式
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若平台提示需进行现场审核的,申请人需于5月份工作日到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流程及时间
审核工作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一)街道办初审
5月工作日,街道办事处通过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期间,如需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对申请人提交材料需进一步审核的,申请人按平台提示办理(平台补充资料或现场办理)。(二)区教育部门复审
5月份工作日,区教育部门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开展复审工作。对复审通过的,由平台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对复审不通过的,由平台进行反馈并提示不通过原因。复审不通过的,可修改、完善基础信息、补充资料等,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公布学位
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申请人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作放弃学位。
其他
1.已在“5+2”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1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热点问题解答
012021年提交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的网络平台有什么变化?从2021年起,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均需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不再通过“成都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申请。
“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实行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网上查验,减少证明材料的重复提交。比如,居住证积分情况、社保、住房租赁备案、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均不需申请人再提交,由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联网进行查验核实。

022021年申请随迁子女入学的时间是什么?申请人于4月20-5月2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03申请人不会网上申请的,可否到现场提交申请?可以。申请人可带上相关资料,在居住证(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现场指导下办理。
04如何理解积分申请办理中“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 “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高新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高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故积分申请须满足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在高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和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对于居住积分达15分,但通过居住轨迹等查验未在5月1日前在高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申请人,将不予审核通过。

05什么时间可办理居住证积分?在哪里办?办理时间: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请积分,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请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楼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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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网上提交申请后,什么时候可以知道审核结果?如果上传资料审核不通过,还能补充相关资料吗?5月份工作日,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由平台反馈“初审不通过”,提示申请人补充上传资料或到现场补充相关材料。对通过审核的,由平台反馈“初审通过”。
5月份工作日,区教育部门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开展复审工作。对复审不通过的,由平台进行反馈并提示不通过原因。复审不通过的,可修改、完善基础信息、补充资料等,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对复审通过的,由平台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07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父母双方都提交申请吗?小孩的父亲或母亲均为外地来蓉就业人员(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以小孩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提出入学申请即可。

08以“未办理积分申请”方式申请随迁子女入学的,若申请人为自购房(或居住直系亲属自购房),如何证明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自购房(或居住直系亲属自购房)的申请人,除提供房产证明(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外,还应提供实际入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水、电、燃气缴纳凭证等,若房屋产权证办证已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09用人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是否要求一致?申请人提交入学申请时的用人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要求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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