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摘要
一、推选条件:
注:以下条件应同时符合!
01、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即五城区、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空港国际新城>及天府新区<纳入中心城区招生范围的区域>);
02、初一年级即在七中育才学校(水井坊校区)按政策规定入学、有七中育才学校(水井坊校区)3年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七中育才学校(水井坊校区)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七中育才学校(水井坊校区)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
03、择校生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04、德、智、体、美、劳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二、推选程序:
01、学校公示指标到校生推选方案和指标;
02、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必须监护人双方签字,提交后不再更改);
03、资格审查,志愿填报;
04、对审查合格的指标到校生候选人按区零诊成绩(语、数、英、物)的20%,区一诊成绩(语、数、英、物、化)的80%进行折算总分,并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05、按申报学校对第一志愿进行排序推荐,若某校第一志愿推荐完后,还有剩余指标,则按第一志愿落选的情况对第二志愿进行排序推荐,以此类推;
06、按以上排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如出现某人放弃,则顺次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则以两次区诊断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总分较高者居前,如再次出现并列,则两次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B卷总分较高者居前,如再次出现并列,则两次物理、化学总分较高者居前。如再次出现并列,则按物理总分高者居前;
07、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