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孩子即将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现根据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要求,特向您告知小学入学相关事宜。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您的孩子将依据在高新区的常住户籍地址,按照先登记、后划片的程序,被安排进入一所公办学校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在本登记点登记范围内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在登记点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在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
高新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可在登记点登记随班就读,中、重度的可到高新区特殊教育中心登记。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2019年高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启用“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采用“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实行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学校将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实行优先对口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学生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学位紧张的学校,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执行。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持政府公租房/廉租房协议的本市五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人员子女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在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入学,须向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5+2”区域(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6月3日—10日向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子女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法定监护人双方)、居住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政府公廉租房协议)等材料,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 5月20日—24日:发布入学报名登记公告。
2. 5月27日—31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6月3日—1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登记儿童、登记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4. 6月14日: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5. 6月19日:公布划片入学范围。
6. 6月21日:公布入学名单。
7. 8月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各学校可具体安排)
温馨提示: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市)县以外学校的适龄儿童,其实际就读学校以及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应督促其监护人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于9月10日前送交服务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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