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升学帮

标题: 《成都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打印本页]

作者: marked    时间: 2019-7-31 11:06
标题: 《成都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市教育局、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与原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弘扬中华文明发展天府文化加快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决定》《关于加快构建国际门户枢纽全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建设西部对外交往中心行动计划(2017—2022年)》,推动成都与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含国际友好合作关系城市,以下简称:友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国家以及欧美国家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更优秀的外国学生来蓉学习交流,扩大成都市留学生规模,深化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建设,按照“高效利用、有效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对《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一带一路”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暨成都市东盟艺术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整合和完善,联合印发《成都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奖励范围
    “友城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在蓉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初次招收留学生需要在四川省教育厅备案)中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友城优秀留学生。
    “一带一路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在蓉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初次招收留学生需要在四川省教育厅备案)中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留学生。
    “成都市东盟艺术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市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接受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教育的来自东盟国家、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欧美国家以及友城的优秀留学生,其中,来自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欧美国家以及友城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东盟艺术奖学金奖励总人数的25%。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奖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奖学金的申请、使用进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同时,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能职责。
    四、申请条件
    优秀外国籍学生可根据相关要求,选择申请其中一类奖学金(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的不得再申请上述奖学金)。《办法》对提交入学申请的学生和在校生分别申请三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作了明确界定,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外国学生来蓉学习交流,提升成都教育国际化水平。
    五、奖励标准
    三类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没有作修订(具体奖励标准详见《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将“友城奖学金”和“一带一路奖学金”本科层次医学专业的奖励期限调整最高为5学年。
   六、申请材料
    申请不同类型的奖学金,所需提交材料有所不同。《办法》对每一类奖学金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明确。同时,附件1和附件2供申请“友城奖学金”申请人使用,附件3供申请“一带一路奖学金”及“东盟艺术奖学金”申请人使用,附件4为相关高校选用。
    七、高校职责
    在蓉高校负责本校奖学金实施细则及年度考核方案的制定,奖学金的初审、考核和发放等工作,并对奖学金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考核及总结。在每年外国留学生招生工作中,高校应及时公布具体专业、奖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有关信息,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留学生来蓉学习交流。奖学金的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每年9月接受申请。
    、年度考核
    凡在华接收学历教育年限超过一学年的获奖留学生,均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考核。各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年度考核方案,并提交成都市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备案。各高校将对获奖留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和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方有资格继续享受下一学年度奖学金。考核不合格者,从下一学年起将被中止或取消享受奖学金的资格,同时相关高校将书面情况说明报市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备案。
  、绩效评价
    根据“谁使用资金,谁开展评价”的原则,相关高校应及时对当年奖学金的初审、考核和发放等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及自我评价,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备案。各高校报送材料情况将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奖学金分配方案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统一安排,对成都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十、特别声明
    原《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成教发〔2014〕3号)、《成都市“一带一路”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暨成都市东盟艺术奖学金管理办法》(成教发〔2018〕1号)同时废止。
    (该文件的解读机构为成都市教育局对外交流合作处。解读人:周荣;联系电话:61881654)





欢迎光临 VV升学帮 (http://vvsxb.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