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否必须参加课后服务?
不是。课后服务工作坚持面向有需求的学生,严格以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学校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主要以课后托管为主,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根据省、市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规定,区(市)县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相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函〔2019〕125号),在成都市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区域内,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 期间开展的课后服务,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各区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收取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200 元/生·月。其他区(市)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就读小学阶段的,需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初中阶段的,选择市直属学校的,向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86924849)提交申请,选择区属学校的,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附后)提交申请;就读高中学校的,向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86924849)提交申请。
一般需要提交签署了工作单位意见和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意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户口复印件(提交申请时出示原件),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申请时出示原件)。来源:四川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