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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marked 时间: 2020-5-1 10:43
标题: 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金堂县教育局文件
金教发〔2020〕9号
金堂县教育局关于
印发《金堂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组、普通中小学校,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金堂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金堂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
细则
(此页无正文)
金堂县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金堂县2020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构
1.县政府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制定,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研究决定特殊情况入学等。
2.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督导、查处,建设良好教育生态。
组 长:刘 伟
副组长:刘志刚 刘冬梅 廖先文 夏时琼
钟 刚 税仲武 孙传水
成 员:曾元诗 彭开魁 黄素清 罗文清 李发琼
傅国明 刁继栋 片区教育督导组组长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二)明确工作考核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县教育局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三)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1.严禁违规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严格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县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二、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一)确定入学计划
县教育局计财审计科结合全县适龄儿童数(统计局数据)、调查摸底数、流动性适龄儿童数科学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计划。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计划由县发改局、县教育局联合拟文下发。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入学计划数实施入学工作(小学优先保障截止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学位无空余的小学不接收年龄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超入学计划基础教育科将不予上学籍,由学校按照入学计划数上报数据才予以办理入籍程序,超出部分由学校负责向家长做解释工作,特殊情况须具备书面情况说明交基础教育科报义务教育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经批准方可办理入籍手续。
(二)划片入学
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县内行政区划调整,合理调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范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按照划片范围实施入学工作。我县2020年小学起始年级入学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实施;初中起始年级入学采取“单校划片”与“多校联合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各片区教育督导组、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效入学措施,切忌因布局调整、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情况而影响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保证各学校按入学计划、入学范围实施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片区教育督导组做好相关街道、镇、学校的协调工作,解决好个别特殊入学问题。
(三)入学登记报名
1.小学起始年级新生登记报名工作
(1)5月11-22日,进行小学招生入学网上信息采集。
(2)6月2-5日,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及房产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即入学划片范围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3)6月16日,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料审核结果。
(4)6月23日,公布入学结果。
(5)6月29-3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最终确认。
(6)8月31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初中起始年级新生登记报名工作
(1)信息登记工作
初中起始年级新生信息登记工作,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5月8-15日登录“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在本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薄。就读小学不在我县的县内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户口薄,由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并按学生户籍统一提交给县教育局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升学。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金堂县就读初中的金堂县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8-15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金堂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金堂县随迁子女条件,且需在金堂县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5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金堂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安排落实。金堂县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6月28-7月1日期间,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即入学划片范围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3)7月15日前,公办初中公布资料审核结果,完成学位确定。
(4)7月18-19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最终确定。
(5)7月21-24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现场审核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非起始年级学生的转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学生的转学工作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由学生及其家长向转出、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同意后报基础教育科审核办理,同一区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68号),我县制定了《关于印发〈金堂县关于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金教发〔2019〕5号),依据此通知精神,2020年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片区督导组组织安排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中居住在赵镇城区的跨区域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由基础教育科牵头于5月11-29日期间工作日组织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7月24日前公布安排结果。
(二)残疾儿童入学
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四)双集体户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金堂县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学位紧张的区域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坚持审批地管理。民办初中学校金堂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所有学校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学前与社会力量办学科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优化入学工作流程
1.统一网上报名。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自愿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9-22日(成都市外户籍6月21-22日)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
2.统一组织录取。县教育局组织县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于7月10日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须于7月18-1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3.统一公开信息。利用金堂县公众信息网(金堂教育网)、金堂发布、新金堂报、金堂教育微博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小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落实法定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五长负责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向县教育局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监督举报。金堂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监督电话:028—84986955、028—84982655、028—84991578
金堂县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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