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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确认,川师附小三校区无法直升师大一中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0-5-8 13:01
标题: 已确认,川师附小三校区无法直升师大一中
         5月1日,有家长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中,阐述关于川师附小直升师大一中的问题 。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
       在此向您反映下成都小升初的问题。川师附小和师大一中同属于川师系,按往年历来的贯例,川师附小毕业生都是可以直升师大一中。2020年四川省实行100%公民同摇号的政策后,和未知的摇号结果相比,能直升本部初中就是一种最好的结果。

       但4月26号,附小突然通知:因两家非同一法人代表,不属一贯制学校,所以教委批示不能享受直升。这还有两个月就毕业了,学校突然出尔反尔,让我们毕业生家长措手不及。我们的问题是:1、既然非一家,为什么从其办学以来这么多年都能直升,2020年突然就不能直升了?2、既然不是一家,为什么川师附小招生时都宣传是师大一中的直属小学,能够直升?学校是否存在欺骗行为?3、锦江区教委作为主管机关,是否存在失察行为?

      今年受疫情的影响,本来小升初政策就晚了,又是100%全民摇号的新政,作为家长唯一的出路就是直升本部初中。可4月26号晚,附小告诉家长此消息,无疑是晴天霹雳!国爱提倡教育公平,进行教育改革,我们理解也支持,但政策也要有延续性、过渡性,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我们六年前报名此小学,目的就是能直升师大一中,为此,每年交了3万的学费,我们都是工薪家庭,为了娃娃的教育问题穷尽所有。可今天政府政策一变,我们几十万的学费就全部打水漂了。希望政府能考虑实际情况和政策的过渡衔接,允许川师附小在今年能承接之前的政策,继续享受直升师大一中的待遇。如果不行,建议严惩川师附小不实宣传,合理赔偿家长多年的高价学费!



       据家长分享,川师附小回复直升师大一中问题!

六年级家长朋友:

      你们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成都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

       市教育局《通知》中明确规定了2020年招生“优化工作流程:统一网上报名(即: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组织录取(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的通知》(锦教发【2020】11号)中明确规定:“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一组织实施。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再执行过去民办初中全部或部分学位自主招生的办法。

针对文件下发后家长朋友们给学校反映提到的有关问题,实验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积极与师大一中沟通,协商家长们提出的建议措施;

二、对在实验学校现有条件下举办初中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详细解读《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锦教发〔2020〕11号),就政策性问题再次咨询上级主管部门;

四、召开六年级全体教师会,安排教师全面准确了解学生升学的具体情况及需要咨询的问题,要求教师对学生及其升学工作更加关心和关注。

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5月1日,实验学校董事会、校领导班子与师大一中董事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及时就政策问题咨询了教育主管部门。因“九年一贯制”是“坚持一年级为起始年级、九年级为毕业年级的贯通制度”,对符合“九年一贯制” 的基本条件确定为同一举办者、同一办学地址、同一决策机构、同一学籍系统。

      实验学校和师大一中均是独立的办学主体,依法独立办学,独立管理,而非一贯制学校,所以家长们提出的协调师大一中完善资料, 争取实现“九年一贯制”直升路径无法实现。

      经政策咨询,民办初中招生录取范围需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核定。民办初中录取范围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而不是以对应具体学校为单位进行招生。锦江区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中还明确规定:“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川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在经审批机关审批同意的办学地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教育部门对学校办学均按照“一校(一所学校)、一址(一个校址)、一证(一个办学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禁止以本校名义招生进行异地办学。教育部门也将对该违规办学,非法招生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4月30日下午,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在实验学校或师大校园内举办初中进行了讨论。专家组依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具体办学文件要求,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政策咨询和汇总论证等方式形成了正式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实验学校举办初中,需按办学条件要求筹建后向政府行政审批部门申报获批后方能举办。报告还明确指出,在实验学校教室、操场等办学资源充分使用的情况下要举办初中,需满足除行政教学班级教室使用外,还需新增各种功能室等用房,这些新增用房的需求在目前无法满足。

      川师大学校园内也没有能相对独立且基本满足初中举办的场地和建筑。故目前不具备举办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条件。

      家长朋友们如果对政策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实验学校会及时与大家沟通。

      我们理解大家对优质初中教育的追求。学校在长期规范的办学中,注重内涵建设,优化育人方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每一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通过家校合力,培养身心健康、视野开放、素质良好、特长突出的狮山少年。

      我们坚信,在家长和学校的共同呵护下,无论孩子们将来在哪所学校就读初中,他们在实验学校受到的教育、养成的品格会让他们受益长久,陪伴他们度过幸福的一生!

二0二0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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