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2020年,高新区各公办、公益性幼儿园将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之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其他幼儿。
备注:
1.幼儿户籍原则上需在高新区;
2.符合在蓉外籍适龄儿童、在蓉港澳台适龄儿童、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入园政策的,于2020年6月11日前将文件要求的申报材料交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三楼政务大厅67号窗口,进行信息采集;
3.符合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省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人才子女等相关优待政策的,请携相关材料主动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三楼政务大厅67号窗口咨询;
4.因区域调整,高新西区幼儿园服务范围以幼儿园公告为准。
报名流程
(一)查看招生公告
6月1—6月7日,成都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dht.gov.cn)、“成都高新区”微信公众号、“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街道、社区、幼儿园公示栏将发布招生公告,公布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信息。
(二)进行网上报名
6月8—12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网址xq.cdzk.net),先注册,再报名,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注意区分必填项和选填项)。
备注:
1.须选报服务幼儿户籍所在街道的公办、公益性幼儿园(只能选报一所);
2.若双胞胎(多胞胎)选择同一所幼儿园登记的,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场资格确认时,自愿选择微机派位方式,即选择分别使用流水号进行独立微机派位或选择共用1个流水号进行捆绑微机派位;
3.有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三)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6月13—14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幼儿户籍证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网上选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幼儿园审验证件后当场告知确认结果。
备注:
1.如选报了非优先服务其户籍所在街道的幼儿园,现场资格确认结果为“不合格”,同时也不能再在本次网上报名中转报其他幼儿园;
2.如网上选报的新建幼儿园不具备现场接待家长确认报名资格的条件,具体确认报名资格地址以幼儿园所属街道办事处另行公布的地址为准。
(四)公布录取名单,办理入园登记
6月18—24日,各公办、公益性幼儿园张榜公示本园拟录取的新生名单。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到报名的幼儿园或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7月1—3日,办理新生入园登记。新生幼儿家长持: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的首页、户主页、幼儿页);
3.幼儿预防接种证及入园体检报告:家长及时带幼儿和《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报到,由专业的预防接种医生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1)若已完成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以下简称查验证明)并盖章。
(2)若未完成接种的,在暑假期间提前进行补种疫苗,补种完成后开具查验证明。没有预防接种证的儿童,预防接种门诊通过电脑查询档案获取信息,进行补证、补种。
(3)若通过电脑不能查询档案获取信息的,家长到儿童原疫苗接种地点补录资料。开学时,家长向幼儿园上交《预防接种证》和查验证明。
(4)幼儿入园体检可在成都市范围内的妇幼保健机构或有入园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完成。
4.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
如出现某公办、公益性幼儿园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则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选调2名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对于未被录取的幼儿,由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幼儿园,根据区内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做好幼儿入园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幼儿园收费执行《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600元/生·月(其中成都市户籍3—5周岁幼儿政府财政补助200元/生·月)。伙食费按实结算。
(二)2020年新开办公办幼儿园的报名咨询、现场资格审核等事项的具体安排,以幼儿园所属街道办事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关于2020年新开办公办幼儿园的入园时间,因疫情、建设、移交、装修等因素可能延迟开园,具体开园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选择报名该园视为已知并接受上述内容。
(四)高新东区公办幼儿园参照本公告内容自行组织招生,具体招生工作安排见幼儿园公告。
(五)如上级对幼儿园有新的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如需帮助,可与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公室、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教育处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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