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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成都市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发布! [打印本页]

作者: marked    时间: 2021-1-20 13:09
标题: 2021年成都市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发布!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成都高新区教文卫健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划定服务范围。服务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并设置合理过渡期。学位紧张的区域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坚持公民同招。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市直属(直管)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因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工作实施


(一)统一网上报名。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可按要求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二)统一组织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一贯制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学位确定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


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补录方案须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三)统一公开信息。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入学)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开展入学告知、查询服务等事项;要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小区、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幼儿园、小学要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分别向在园儿童家长、在校学生及家长讲清楚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四)关心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相关规定办理,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残疾儿童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4.集体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就读不同学校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就学,参照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号)要求,经当地住建部门和公安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控辍保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加强督促检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招生入学、分班等办学行为;要建立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禁违规招生。5月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活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未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不得对外发布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咨询、组织校外学生及家长探校等活动。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四)严格责任追究。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于每年3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成都市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2.2021年成都市小升初日程安排

成都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成都市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2021年成都市小升初日程安排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解读


四变四不变!
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今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家长都很关注:今年小学入学和小升初什么时候报名?什么时候进行“大摇号”“小摇号”“民办学校摇号”?招生政策有没有变化?

   为帮助您准确了解政策,成教君特地为您精准解读,主要特点概括起来就是:四变四不变!

   一、坚持四不变

   (一)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原则不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体制不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更好地落实市县两级职责。加强市级统筹,统一招生入学报名平台、统一组织招生录取、统一公开信息,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三)坚持公民同招、公民同权要求不变。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互不享有特权。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坚持公办保底、民办选择导向不变。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

   二、实现四转变

   (一)从覆盖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转变。落实“人才新政”,强化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在已落实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双集体户子女、港澳台籍和外籍少年儿童就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成都市单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保障范畴,实现常住人口义务教育保障全覆盖,让招生政策更有广度。

   (二)从关注适龄儿童个体向关注家庭多子女转变。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充分考虑为家长接送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提供便利,明确提出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多子女可能就读不同学校的,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让招生政策更有温度。

   (三)从广泛政策宣传向精准宣传转变。加强舆论引导力,除继续通过官宣、主流社会媒体、“五进”等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外,为强化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明确提出:幼儿园、小学要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分别向在园儿童家长、在校学生及家长讲清楚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避免被少数自媒体误导,让招生政策更有效度。

   (四)从强调双方权责向界定五方权责转变。提高治理水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通知》与《成都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构成较为完善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不仅仅强调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的权责,也明确界定了培训机构、校长和教职工、家长权责,引导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监督管理,让招生政策更有力度。


2021年成都市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事项
3月
1日前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4月
20日-5月20日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8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本地户籍入学登记公告
5月
10-21日
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31日起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小学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6月
5月31日— 6月4日
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
14-17日
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15 日
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16-17日
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18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新生入学计划
22日
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28-29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7月
第三周内
公布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8月
8月31日前
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021年成都市小升初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事项
3月
1日前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4月
20-27日
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0日-5月20日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5月
31日起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初中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6月
10日
网上公布学生报名流水号和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10-11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申请参加直升
17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及计划
18-21日
成都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20-21日
成都市外户籍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22-25日
市直属学校等网上报名
7月
1日前
郊区新城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5日
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等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组织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10日
中心城区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郊区新城公办初中完成学位确定
12日
中心城区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13-14日
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16-19日
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问热答

    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是否只能二选一?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在此基础上,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学生家长应于6月28-29日在网上系统中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被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学生家长应于7月13-14日在网上系统中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



    二、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参加小学报名吗?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确保当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当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    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出生截止日期。具体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公办学位如何保障?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四、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的,是否会被统筹安排学位?



    已报名并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公办学位保障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五、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填报几所民办学校?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六、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学生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应于6月10-11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七、成都市单集体户、双集体户人员子女可否在成都市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集体户籍(即单集体户或双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单集体户、双集体户人员子女也可自愿填报民办学校。



    八、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以捆绑摇号吗?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办法将另行公布。



    九、大孩正在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今年二孩小升初,可否与大孩就读同一公办初中学校吗?



    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多子女可能就读不同学校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十、请问港澳台或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可否在成都市申请就学?



    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子女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 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也可自愿选择填报民办学校。



    十一、小升初信息采集有哪些要求?



    1.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并按学生户籍统一提交给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升学。



    2.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户口簿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成都市随迁子女条件,且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十二、哪些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1.成都市户籍学生,可填报户籍所在区(市)县的民办学校,也可填报面向其户籍地招生的其他民办学校。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填报居住证(地)所在地的民办学校,也可填报面向其居住证(地)所在地招生的其他民办学校。

    3.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照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面向成都市外招生的民办学校报名。



    十三、公办学校小升初如何确定学位?



    1.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

    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



    2.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实施。



    十四、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是怎么样的?



    1.小学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升初: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按以下办法入学。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1)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2)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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