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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婷婷    时间: 2021-4-6 16:22
标题: 2021年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21年
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历史学、哲学等专业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理科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改革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结合学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及学校优势学科,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历史学、哲学等6个专业进行招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填报专业有先后顺序),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6个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类专业(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只招科类为理科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历史学、哲学)可招收科类为文科或理科的考生。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有关专业2021年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见附件)。

  (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0日-2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进行志愿确认,按要求签订参加我校考核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确认志愿者,默认为放弃我校考核。

  放弃我校考核的考生将不入围我校考核。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1.6月26日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2.对于达到我校第一类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以内,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理科按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科综合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高考语文成绩、文科综合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高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达到我校第二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入围考核专业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五)学校考核

  7月1日-2日举行学校考核(含学科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

  1.学科专业考核:学科专业考核含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面试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相应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上合格线不再折算我校综合考核成绩。有关笔试、面试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我校各相关工作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与通知,以免贻误。

  2.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内容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体育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未按我校要求参加体育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视为无效。

  3.考核成绩折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学校综合考核成绩权重均为50%。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学校综合考核成绩/学校综合考核总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专业入围我校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理科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优先比较考生学校考核成绩,对于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均相同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高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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