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加深入推进校地共建、服务高校建设与发展,更加有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更好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优教成都”建设行动的要求,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战略部署和政策规定,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的指导意见》(成办函〔2018〕1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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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地共建高水平附属学校的意义
1、切实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战略部署的需要
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提出,“推动高校建立与地方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校院企地合作,大力推进“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建设,《成都市“校院企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建设发展共同体”工作推进方案》提出,“启动实施一批校院企地深度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联合共建一批共同服务平台”。
在市委“五项制度改革”部署中,“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被列入“以利民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改革任务”。推动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是贯彻中央、省、市相关战略部署和政策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优教成都”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
2、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
近年来,成都市通过名校集团发展、学校结对帮扶、委托管理以及“新优质学校”培育等多种方法扩大优质资源,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临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需要不断创新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方法,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培育路径。
依托高校资源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环高校的高水平基础教育学校,将有助于改善高校周边基础教育结构,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服务市民需求,服务高校发展,服务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
3、切实系统有效用好高校资源的要求
多年来,成都基础教育与在蓉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协同关系,搭建了坚实的共建基础,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教育国际化、留学事业、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高校图书馆免费向市民开放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等;
区(市)县政府纷纷与高校建立了紧密的校地合作关系,并将基础教育发展作为共建重要内容;一些基础教育学校主动加强与高校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学校自身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大与高校在基础教育领域合作共建的力度,促进系统共建、深度融合,推动成都基础教育的高水平发展。
二、《指导意见》制订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2018年1月,市教育局牵头开展《指导意见》的送审稿起草工作。
1、梳理政策
梳理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途径、校地协同创新等相关理论和附属学校发展沿革。整理了北京市高校和科研部门支持中小学发展项目管理模式、上海市“行政搭台、学校唱戏”的大学附中发展模式、美国大学附属学校建设等发展经验。收集并分析了北京市高校教科研部门支持中小学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部分区(市)县和高校已经签署的共建协议。
2、实地调研
集中调研了成华、双流、温江、新都、郫都、龙泉驿等6区,实地考察了相关附属中小学、幼儿园,从校园文化、师资队伍、硬件设施等方面了解共建情况。召开了6场专题调研座谈会,邀请6区教育行政部门、34所高校、15所附属学校进行了座谈,就校地共建工作现状、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访谈。
3、问卷调查
向22个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放《成都市校地共建中小学(幼儿园)调查表》,就驻区高校基本情况、已有附属学校建设情况、高校周边学校分布情况以及地方与高校共建意愿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在蓉高校及其分布情况,教职工子女入学情况和入学需求;全市已有附属学校情况;区(市)县学校布局规划;高校与地方附属学校共建情况,经验和需突破的机制体制障碍;高校及其校点周边基础教育学校情况。
4、政策咨询
在对接已有政策,梳理各地做法,深入区(市)县和学校调研基础上形成初稿基础上,多次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并请区(市)县教育部门协同驻地高校、相关学校征求意见,召开了已有附属学校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评估咨询会,书面征求了有关市级部门意见,经过了法律审查意见以及局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数易其稿,形成《指导意见》送审稿。7月2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指导意见》。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通过校地共建高水平附属学校,构建结构完善、融合发展、特色鲜明、质量领先的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加快“优教成都”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
第二部分是共建原则。确立了“县域自主、市级统筹”“公益为主、促进公平”“就近优先、深度融合”三项指导原则。
第三部分是共建目标。设定了到2020、2025、2035年三个阶段目标,最终让共建附属学校成为成都基础教育品牌学校,全面形成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
第四部分是共建任务。包括探索设施共享、校地共管、品牌共用、人员共派、人才共育、课题共研、特色共创等七个方面的机制,明确共建方向和任务。
第五部分是共建保障。包括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项目培育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构建闭合完整的共建工作链。
2、主要特点
以机制创新为关键
一是紧贴成都实际。
贯彻落实校地共建以及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相关要求,根据在蓉高校及校点多、区域分布广泛、部省属高校占主体等实际,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务实考量,在共建中,体现地方政府的主导性和主动性,对高校主要是强化引导性、调动积极性、增强参与性、促进规范性。与此同时,体现市级政府的指导性与区(市)县政府的自主性,共建附属学校由区(市)县政府协商驻地高校并以协议方式确定。
二是突出公益原则。
在共建对象上,重点选择地方公办学校及具备公共属性的高校自办学校进行共建。
在共建方式上,既可以选择现有附属学校进行共建,也可以遴选一般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创办新的附属学校,并支持校地共建公共属性的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并形成品牌。
在共建性质上,共建的附属学校不因共建改变办学性质、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
探索设施共享机制,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高校周边基础教育校点规划布局,统筹地方建设、高校自建、校地合作建设等方式,完善服务环高校知识经济圈的区域基本公共教育配套。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高校教职工子女进入共建附属学校入学工作,鼓励高校向地方开放共享自办学校学位。
四是促进融合发展。
要求围绕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创共享的校地合作共同体,遴选共建的附属学校要有利于校地实质共同管理与深度融合,有利于双方优势就近利用与发挥。实行双方实质参与管理的理事会制度,着力帮助共建附属学校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实行高校品牌附属学校共用制度,促进高校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融合,推进共建附属学校发展水平与高校品牌相匹配;探索建立校地双方和共建附属学校互派人员制度和交叉任职制度。
以协同育人为根本
一是强化人才共育机制。
支持共建附属学校聘请高校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开展讲座以及担任导师、校外辅导员等,建立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纵向衔接、跨学校、跨学段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体系和机制。
支持高校在共建附属学校建立成果推广应用、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等基地,将共建附属中学建设成为生源基地。支持高校学术团队指导共建附属学校的教学和学生发展。支持高校向共建附属学校开放校园、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馆、实践基地、网络平台等资源。
二是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鼓励高校利用师资优势助力共建附属学校教师培训培养,提升专业能力和素养。鼓励共建附属学校教师申报高校课题或与高校教师共同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参与高校有关研究项目和实验项目。支持高校以课题立项方式,依托高校科研力量帮助共建附属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支持高校学术团队指导共建附属学校的教学和学生发展。
三是实行过程跟踪评价。
市级制定校地共建附属学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校地协同建立共建任务跟踪落实和过程监督机制,指导校地共建双方对共建附属学校进行发展性评估。要求校地共建双方根据协议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共建附属学校的业务指导、过程督导和评估考核,并建立适时预警和政策干预机制,切实保证共建效果。
以提升水平为核心
一是在目标定位上体现高水平。
目标要求推动地方政府与在蓉高校共建高水平的附属学校,形成共建共管、共创共享的校地合作共同体,构建结构完善、融合发展、特色鲜明、质量领先的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
到2020年,推动一批现有附属学校建立校地共建机制,新创办15-20所附属学校,环高校基础教育结构得到改善和优化;到2025年,培育一批高水平的附属学校,形成校地共建新格局;到2035年,共建附属学校成为成都基础教育品牌学校,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全面形成。
二是在学校发展上体现有特色。
鼓励和支持高校发挥自身课程资源优势,帮助共建的附属学校开发特色课程,丰富完善课程体系。依托高校学科优势和专业优势,培育共建附属学校的优势学科,形成学科教学特色。利用高校专业、学科和学术、人文等资源优势,加强对共建附属学校艺体教育、科技教育、创新教育等指导和支持,强化专业素养,培育特色项目,形成办学特色。要求加快共建附属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校长负责制和办学自主权,推动共建附属学校成为创新型、实验型、示范型、引领型的特色学校。
三是在项目推动上体现重培育。
要求共建附属学校的举办者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经费保障、选派优秀校长等。市级有关部门将增加综合奖补资金,区(市)县政府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共建附属学校在共建中的机制创新、师资培训、骨干培养、专家引领、课程建设、社团发展、特色项目、购买服务以及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等。
要求各级教研机构协同共建各方加强教学视导、学术研讨、项目研究,搭建共建附属学校的研讨平台。鼓励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探索“购买服务、契约式管理”的委托管理方式,将一方所办学校委托对方管理。
来源:成都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