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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增强师生安全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意见》指出,各地各校要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防范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充实安保力量,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校园视频实时监控与公安“天网”对接工作。要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进一步细化落实学校安全组织架构、操作流程、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安全档案、应急处置等制度标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体系。 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各地各校要坚持将学校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学校风险防控的前端着力点,全面梳理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工作机制,推进校地、校警、校群联动联防联治。加强与公安、综治、司法等部门合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推进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根据需要为学校提供相应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在维护师生权益、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中的权威性。 推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抓实安全课程教育,上好安全课,并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有机穿插安全教育内容,做到安全教育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安全素养。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辅助功能,依托安全教育体验场所、实训拓展基地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地各校要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不断完善本地本校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认真落实好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要针对当地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各项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技能。 《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细节。要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前后、汛期、暑期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落实整改。
附件: 1、《意见》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内江铁路机械学校、成都西藏中学: 现将《四川省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3日 2、《意见》全文 《四川省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2019年工作要点》,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夯基础,抓教育,治隐患,强应急,保平安”的思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着力构建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增强师生安全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总体目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避免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强化安全教育,降低涉生安全事故,着力实现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和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 1.落实安全防范标准。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把“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充实安保力量,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校园视频实时监控与公安“天网”对接工作,完善学校安防系统,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安全通道顺畅,提高学校安全管理的基础能力。 2.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各地各校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学校安全组织架构、操作流程、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安全档案、应急处置等制度标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体系,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通过标准化管理,培养学校安全管理明白人,让相关管理人员明白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 1.健全风险排查整治机制。各地各校要坚持将学校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学校风险防控的前端着力点,关口前移,按照“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销账”的闭环防控要求,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要全面梳理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防控责任清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建立“数据搜集、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机制,发挥行业部门监管和专业技术力量的合力作用,实施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及时预测、预判各类风险隐患,及时向学校、学生发布风险预警,指导学校开展有效防范和治理。 2.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学校联动,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护校安园”等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创建平安校园,通过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护校护学岗”建设,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和网格化巡防巡查力度,实现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有机融合,推进校地、校警、校群联动联防联治,不断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健全安全事故化解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司法等部门合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推进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根据需要为学校提供相应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在维护师生权益、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中的权威性。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机制,按规定购买校方责任险,积极探索设立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根据自愿原则,引导学生家长参保,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 1.抓实安全课程教育。要切实抓好《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学,充分利用四川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的课程资源,真正上好安全课,并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有机穿插安全教育内容,做到安全教育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安全素养。要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心理安全风险特点,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课程、心理咨询和主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以积极、理性的态度面对困难、挫折,正确处理各种困惑、冲突和矛盾,培养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 2.加强安全体验教育。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辅助功能,依托安全教育体验场所、实训拓展基地等,围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体验)活动。2019年3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地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规范开展。教育部基础司委托湖南卫视制作“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在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各地各校可结合节目内容开展安全教育。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1.做好应急准备。各地各学校要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在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时期、重要时段,确保有足够力量处置突发事件。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可能发生的雨情、汛情、地质灾害、重污染天气、疫情等重要信息,不断完善本地本校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2.坚持应急演练。认真落实好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要针对当地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泥石流、火灾、暴恐袭击、食物中毒等)开展各项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技能。要及时总结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 3.提升突发安全事件应对能力。要强化突发学校安全事件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规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加强对事件舆情监控,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拓展突发事件信息来源渠道,及时掌握涉校涉生安全事件信息,做好应对。妥善处置平息事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安抚民心。 (五)切实抓好重点工作。 1.防溺水工作。要持续抓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时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回收并保管好该信回执,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的看护责任,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实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 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加强对学生、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对提供校车及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要严格校园车辆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对教职工私家车出入校园的,要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有效措施强化监管。高校要着力规范校内交通安全秩序,加强校区间交通班车的交通安全管理。要教育提醒学生在假期离校、返校和社会实践、外出旅游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3.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四川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密切家校沟通,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强化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增强抵制黑恶势力的能力。要突出防控重点,全面梳理黑恶势力可能危害师生安全和波及学校稳定的相关工作和环节,将涉黑涉恶势力可能非法介入的学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校园及周边安全、反恐防暴、禁毒防艾、校园贷、套路贷、非法传销、非法“校闹”等作为防控重点,严防死守,坚决将黑恶势力渗入校园、侵害师生的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坚持整治行业乱象,主动排查乱象乱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顺藤摸瓜排查背后是否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及时发现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针对性的开展有效整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健全线索举报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将危害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报告政法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5.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机制,推进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校园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要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黑网吧、游商走贩、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清理整顿,加强对高校周边城中村、小旅馆、出租屋、“黄赌毒”和非法、违禁出版物等治安乱点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向公安机关通报在网上扬言报复学校、侵害师生安全等情况信息,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造成现实危害。 6.防灾减灾工作。各地各校要继续做好防灾减灾知识宣教普及工作,地震重点防御区的学校要将《防震减灾知识读本》作为安全课重要内容,让学生普遍掌握防震减灾知识,以应对地震灾害。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应急部门的联系,提前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及时获取灾害预警信息,努力争取帮助和指导,避免自然灾害给师生带来危害。 7.消防安全与森林防火工作。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日常管理,强化防火巡查,狠抓隐患整治,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各地要在中小学校继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有针对性地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普及。在全省森林防火期间(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中小学校经报批后组织郊游、野外活动要严禁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8.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危化物品的全过程台帐管理制度,将学校教学类、实验类、医药类、后勤类、校办企业类涉及使用的危化物品从添置、储存、使用、销毁、清查等环节纳入全程监管,切实加强危化品场所、易燃易爆气体等的安全管理。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排查和消除实验教学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教学以及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 9.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四川省高校食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狠抓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督查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坚决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和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安全稳定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细化防范措施,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细节。 (三)强化督导与考核评估。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前后、汛期、暑期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落实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完善激励措施,把安全目标考核作为单位和个人业绩考核和评优的重要内容。
3、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19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