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19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权威:四川省2018年高考录取流程解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15 11:27: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含藏区“1+2”),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必需的软、硬件配置到位,确保网络畅通安全。
    3.高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4.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各层次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第一志愿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本科提前批军校投档时,同分考生排序规则按军校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各类别、各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5.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当所有高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6.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的投档基准线按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测算值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7.高校对省教育考试院提请复议而坚持退档的,应按我省“复议书”的要求,写明退档原因,并传真备查。
    8.高校录取新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9.高校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在当前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前序志愿的已投考生档案;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若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分数级差等限制,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10.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不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专科、专科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内,如考生符合应予提前投档的多种条件,则按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前后顺序投档;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预科在该批统招和定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录取,其它批次若同时有本(专)科(含定向)和预科计划,则按照本(专)科计划、预科计划、本(专)科计划征集志愿、预科计划征集志愿的顺序录取。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
    11.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12.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1所单招高校应于7月4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1所单招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校的统一录取。澳门6所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13.高校须将拟录取的四川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名单标注录取类型后,报我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的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1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单、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将我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报我省教育考试院。
    15.高职单招院校在4月12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高职(专科)单招拟录取名单,其它单独组织考试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16.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17.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8.高校应严格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无效。
    19.普通高校藏、彝文专业招收加试藏、彝文的藏、彝族考生,其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录取前,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由省录取领导小组分别确定各层次藏文、彝文专业招生的高考统考和藏文、彝文加试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高考统考成绩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20.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办法另文规定。
    21.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22.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另文规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8〕6号)的规定执行。
    23.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及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4.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25.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6.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相关阅读推荐:
1、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考试时间及科目,录取批次,志愿填报等全都有!
2、高考新措:取消二三本!2018年将合并部分录取批次。
3、关注!高考迫近,家长最关心的12个问题和答案都在这!
4、高考时事关注!2018年中国十件大事,说不定就会出现在高考试卷!
5、2018年怎样填报高考志愿,这些必备的常识你一定得弄懂!



VV升学官方QQ群一览表 <
欢迎加入《VV升学帮家长论坛》官方QQ群
阶段 名称(点击名称加群) 群号 适合群体 状态
幼升小 2023幼升小家长群 532579610 幼儿园家长 欢迎加入
小学 小学三年级下家长群 667904972 小学三年级以下家长 欢迎加入
4-5年级家长群 725158805 4-5年级家长 欢迎加入
2023小升初1群 1061517160 2023年小升初家长 欢迎加入
成都绵阳小升初群 2021西川小升初1群 581048419 六年级意向西川家长 欢迎加入
2021西川小升初2群 478347254 六年级意向西川家长 欢迎加入
2021绵阳小升初群 461718055 六年级意向绵阳家长 欢迎加入
2021师大一中小升初1群 437430376 六年级意向师一家长 欢迎加入
2021师大一中小升初2群 791082618 六年级意向师一家长 欢迎加入
2021嘉祥小升初群 365045641 六年级意向嘉祥家长 欢迎加入
2021成实外小升初群 313140549 六年级意向成实外家长 欢迎加入
2021天府七中小升初群 465517943 六年级意向天七家长 欢迎加入
2021锦城一中小升初群 706052925 六年级意向锦一家长 欢迎加入
初中 2025年成都中考1群 1090848329 2025年中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4成都中考1群 784534146 2024年中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3成都中考1群 719590917 2023年中考家长 满员
2023成都中考2群 674290500 2023年中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3成都中考3群 601472011 2023年中考家长 欢迎加入
高中 2025四川高考1群 641968933 2025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5四川高考2群 746236783 2025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5四川高考3群 497136258 2025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4四川高考1群 377052703 2024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4四川高考2群 154614478 2024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4四川高考3群 731597247 2024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3四川高考1群 365912428 2023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3四川高考2群 937428632 2023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2022四川高考1群 173586328 2022年高考家长 欢迎加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