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温江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 按照学前教育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镇(街道)为范围指导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二)公开公平 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三)就近入园 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免试入园 各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二、工作安排 (一)区教育局统筹规划、部署,对适龄幼儿人数、现有园所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在公益性幼儿园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类幼儿园的学位余缺情况。 (二)各公益性幼儿园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摸底数据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本幼儿园的服务范围,制定本幼儿园具体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积极做好入园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解释。 若公益性幼儿园划片服务范围内的幼儿报名数大于计划招生数,应根据招生公告中的录取方式录取幼儿;各公益性幼儿园应根据所属辖区内其他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做好未被录取幼儿的入园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其他民办幼儿园应规范招生行为。其他民办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招生简章,将招生简章和招生备案表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并实施。对外发布内容须符合法规、政策,实事求是,并明确办园规模、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四)招生日程安排 1.各公益性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 2020年5月28日前,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公告及应急预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020年6月1—7日,通过幼儿园官方网站、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公告栏、社区和街道分别发布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方式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2020年6月10—14日,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2020年6月15—19日,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招生工作。 2020年6月22—28日,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2020年7月1—3日,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2.其他民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 2020年5月28日前,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秋季招生简章,并将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备案。 2020年6月1—28日,依法自主开展招生工作。 2020年6月29日,上报空余学位情况至区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优化招生服务工作 各幼儿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招生入园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在现场资格审核和新生入园登记环节要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指导,优化工作方案,妥善做好人员、物资、时间及预约安排。 (三)加强招生工作监督 各幼儿园要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根据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并严格按政府定价收费,严格控制班额。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对于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四)其他符合相关政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幼儿园名单 2.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新建幼儿园名单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幼儿园名单
以上信息统计截至2020年5月。 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新建幼儿园名单
备注: 以上新建幼儿园预计2020年秋季开园,按照“成熟一所,开园一所”的原则,开园时间视幼儿园工程进度而定。 具体招生安排及联系方式将在开园时间确定后由区教育局通过“学到温江”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或可咨询学前教育科,电话:028—6146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