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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工程,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区(市)县教育部门通过名校集团发展、与高校共建附属学校、学校结对帮扶、委托管理、“新优质学校”培育、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等系列举措,多样化培育优质教育资源。
1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 组建义务教育名校集团78个,发挥名校优势和品牌效应,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覆盖学生近30万名。
2 学校结对发展 促进区域教育融合发展,按照“2+2+1”的方式,共建6个区域教育联盟,432所义务教育段学校结对发展。
3 与驻蓉高校深度共建学校 推动14个区(市)县与驻蓉高校深度共建26所高校附属学校,构建“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
4 培育“新优质学校” 通过名校引领、开放办学、倾斜扶持,提升68所公办初中办学水平,培育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367所。
5 促进师资均衡 推动教师跨校交流,促进师资均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域内交流达15%,其中骨干教师占46%。
6 推动落实“精准扶薄”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报到率和幼升小、小升初就读民办学校情况两个台账,推动落实“精准扶薄”。
近年来,全市建设了一大批市民“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了优质资源供给方式“多起来”,老百姓的认同度“高起来”,家长和学生“舍近求远”的现象少了,家门口就近上好学的多了。目前,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已达612所,就近入学成为新常态。
★温馨提示:初中未按政策规定入学的,将不能享受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1 招生计划公开 坚持公民同招,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数。
2 招生过程公开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参与电脑随机录取过程监督。
3 招生结果公开 公布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以及补录计划,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学校补录并公布补录结果。
1 坚持面向属地招生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同意后,民办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 不得跨市州招生 坚持公民同权,明确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同时追究相关学校违规招生的责任。
3 常住人口全覆盖 除依法保障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入学外,本市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港澳台、外籍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少年儿童,均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实现本市常住人口全覆盖。
1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绑定”摇号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 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可同校就读 是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温馨提示:如果哥哥姐姐属于非政策录取学生,弟弟妹妹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
3 随迁子女就学可居家线上办理 来蓉就业居住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就学,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足不出户,不用排队、不需预约,2022年4月20-5月20日期间,您均可提出申请。为了不影响您的子女就学,请您一定按时提交申请。★温馨提示:如果您不会操作线上办理的,也可到居住证(地)进行线下办理。
1 让“小考”等违规测评的组织者无处藏身 结合寒假、招生季等时间节点,市“双减”办日前已印发通知,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住建、文旅和街道等发出工作提示,辖区内酒店、农家乐和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不得向社会机构或个人租赁(借用)场地用于组织中小学生“小考”等测评活动。同时,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寒假通知等渠道,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引导,自觉抵制“小考”,防止被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忽悠”而上当受骗。
2 依法从严查处“小考”组织者
3 加强计划管理 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设置各学校各学段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学籍注册,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
4 严格学籍管理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籍系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
★严正提示:对违规招生或违规接收转学生的学校及相关负责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并缩减违规学校次年的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答疑 | 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关注您所在区(市)县招生入学实施细则(3月1日) ▲信息采集(5月9日-20日) ▲现场资料审核(5月30日-6月2日) ▲查看资料审核结果(6月15日) ▲查看入学结果(6月21日)
随迁子女 ▲网上资料审核(4月20日-5月20日) ▲资料审核通过,查看入学结果(7月15日前)
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儿童 ▲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5月30日前) ▲查看入学结果(6月21日)
2、民办小学报名流程是什么? ▲本市户籍信息采集(5月9日-20日)、随迁子女网上申请(4月20日-5月20日)、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到区(市)县提交材料(5月30日前) ▲网上报名(6月13日-16日) ▲查看电脑随机录取结果(6月21日)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进行学位确定(6月22日-23日) ▲民办小学补录报名(6月25日) ▲查看补录结果(6月27日)
★温馨提示:已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公办初中报名流程是什么? ▲关注您所在区(市)县招生入学实施细则(3月1日) ▲信息核对(4月20日-27日) ▲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少年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5月30日前) ▲随迁子女网上资料审核(4月20日-5月20日) ▲查看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6月10日后) ▲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6月17日-20日) ▲查看市直属学校录取结果(6月29日) ▲查看区属公办初中录取结果(7月7日)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进行学位确定(7月8日-9日) ▲学校报到(7月12日-15日)
4、民办初中报名流程是什么? ▲信息核对(4月20日-27日)、随迁子女网上申请(4月20日-5月20日)、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少年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5月30日前)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申请(6月10日-11日) ▲查看民办一贯制录取结果(6月14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6月17日-20日) ▲查看市直管学校录取结果(6月29日) ▲查看区属民办初中录取结果(6月30日)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进行学位确定(7月8日-9日) ▲民办初中补录报名(7月12日) ▲查看补录结果(7月14日) ▲学校报到(7月12日-15日)
★温馨提示:已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5、哪些公办学校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子女就近划片入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结合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学校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可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即“六年一学位”,但应提前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具体情况请您关注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细则。
6、哪些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1.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 3.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民办初中学校; 4.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温馨提示: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7、报名并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是否可以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和区属公办学校摇号? 已报名且被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和区属公办学校摇号;如其法定监护人放弃直属学校学位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8、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学生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应于6月10-11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
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和其他民办学校报名、录取。
★温馨提示:未在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8、小升初信息核对有哪些要求? 4月20日至27日,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的核对、校正。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须在信息核对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核对系统中上传材料,并按学生户籍统一提交给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升学。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应于4月20日至27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回蓉生信息,并上传户口簿和学籍等相关材料,并按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审核。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成都市随迁子女条件,且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其信息核对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9、申请随迁子女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4月20日-5月20日期间,您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申请: 方式一: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方式二: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蓉办理的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0、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具体办法是怎样的?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小升初按以下办法入学。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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