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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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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6 16:0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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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学生资助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为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我们通过告家长书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知晓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和流程。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一)“三免”政策
资助范围:就读金牛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
(二)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就读金牛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三)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就读金牛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备注: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不能同时享受。

二、资助流程
义务教育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请
学生或家长自愿申请,如实填写《金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注明“申请资助项目”,并提供学生或家庭低保证、孤儿证、残疾人证、建档立卡扶贫手册等贫困证明交班主任审核(一般困难家庭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学生或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审认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组织评议,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发放
拟资助名单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资助中心审定后,即可实施资助(资助金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成都市金牛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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