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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
2020-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成教函〔2020〕80号
成都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体旅局、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时间作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高中阶段学校学年时间安排
(一)课时安排。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高三年级上课22周,复习考试11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2周。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上课时间为35周,复习考试为2周,机动时间为2周(由学校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安排实习或见习)。
(二)学期安排。
高中阶段学校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定于2020年8月30日-31日办理入学手续,开展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行课,2021年1月29日结束,1月30日开始放寒假。
第二学期定于2021年2月28日办理入学手续,3月1日正式行课,7月16日结束,7月17日开始放暑假。
二、义务教育学校学年时间安排
(一)课时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时间39周。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至八年级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研学旅行等);九年级上课时间33周,复习考试时间4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二)学期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于2020年8月30日—31日办理入学手续,开展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行课,2021年1月27日结束,1月28日放寒假。
第二学期于2021年2月28日办理入学手续,3月1日正式行课,7月9日结束,7月10日开始放暑假。
三、工作要求
(一)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未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寒、暑假时间,学校调整课时安排一天以上应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安排。
(二)全市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坚持五育并举,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减少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课时,不赶超进度,不增加难度,不随意拔高教学和评价要求。学校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要向师生及家长公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8〕1号)相关要求,全市中小学校要科学安排,保障学生学习时间和睡眠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组织高三学生补课要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并做好师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农村中学可根据农事特点,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2周时间内安排农忙假,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与劳动技术教育机动时间等统筹安排。
(五)如遇特殊情况,市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调整教学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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