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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龙泉驿区中考政策的官方通知,规定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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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1:38: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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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龙泉驿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开、公正,根据《2018 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成招考委〔2018〕7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 2018 年龙泉驿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划区域管理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划区域管理,未经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2018 年全市共设 16 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指纳入中心城区招生范围的区域,下同)、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空港国际新城,该新城暂时纳入简阳市统一管理,下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 1 个招生区域(简称“5+2”区域),龙泉驿区等其余15 个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
    (二)计划的确定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管理。龙泉驿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统筹确定本区的预计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龙泉驿区属于中心城区,我区范围内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下达,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成都市
    教育局核定,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布。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我区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成都市教育局备案,由成都市招考办公布。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后,成都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三)计划的执行
    1.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按核定的计划招生,未经同意,不得超计划招生。
    2.中职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各中职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成都市教育局亮黄牌和控制招生规模的中职学校,招生人数不得超过
    主管部门审核下达的招生计划。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招考办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执行。
    (一)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1)报考师范类的学生,必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2)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经批准面向招生区域外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户籍须在符合规定的招生区域。
    (3)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参加中考。若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参加中考的,可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按学籍所在地招生政策规定升学;若学生要在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所在地中考升学政策。
    2.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能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1 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中考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8 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进行;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其中,物理、化学分别组织考试。
    (二)试卷要求和计分办法
    1.试卷要求及构成
    中考各科试卷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命题,着重考查考生学科基本素养、对学科基础知识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属国家机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 A、B 卷,A 卷满分各 100 分(其中英语 A 卷包括听力考试 30 分),B 卷满分各 50 分;物理分A、B 卷,A 卷满分 100 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 90 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 10 分),B 卷满分为 20 分;化学只设 A 卷,满分100 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 90 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 10 分)。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对应分值为 10 分、8 分、5 分、0 分。
    体育考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满分 15 分)、立定跳远(满分 20 分)、长跑(男生:1000 米,女生:800 米,满分 15 分),
    总分满分 50 分。
    各科笔试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2.计分办法
    考生的成绩包括毕业成绩和升学成绩。
    毕业成绩只计 A 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 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成都市教育局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 700 分,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 A、B 卷成绩之和,满分各 150 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 卷成绩,满分 70 分;化学为:A 卷成绩×50%,满分 50 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 50 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 A 等 20 分、B 等 16 分、C 等12 分、D 等 8 分、缺考 0 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 20 分。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区招委、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
    四、评卷
    全市实行统一远程网上评卷。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招考办统一管理,区(市)县组织实施,按统一标准设置、管理评卷点。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核。
    五、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由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在 2018 年 4 月底以前完成评价工作,
    中考前通知考生本人,中考录取时按加(降)分规定执行。
    六、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批次
    我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按先后顺序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1.第一批:按先后顺序依次是高层次人才子女;拔尖人才早期培养计划学生;科创实验班,外语实验项目班;艺体班,成都七中网校班;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学生;外地生班。本批次录取中,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的录取。
    2.第二批:四川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成都未来教育家基地班。
    3.第三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
    4.第四批:中职学校普职融通班。
    (二)填报志愿
    中考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参加中职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
    公布成绩后,报名点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升学志愿。超过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律不再填报、更改志愿。
    考生报考技工院校,还可直接到当地区(市)县人社局、各技工院校及报名点办理登记手续。
    七、指标到校生及中职直升生
    根据有利于扶助、提升薄弱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将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统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继续进行中职学校直升生招生。具体办法按上级通知执行。
    八、加(面)试
    凡填报有需要进行加(面)试的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加(面)试,加(面)试结果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九、投档及录取
    全市中考录取由成都市招考委与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招考办和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普通高中录取
    我区普通高中录取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中指标到校生由成都市招考办组织实施。
    1.我区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 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考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 B 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经研究后处置。
    2.我区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学校提前招生的办法。
    3.我区普通高中录取时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补填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
    (二)中职学校普职融通班录取
    我区中职学校普职融通班录取参照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执行。
    (三)中职学校录取
    凡在成都市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均按规定由成都市招考办组织办理录取手续。中职学校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类别(如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办学性质(如是否民办)、招生专业、身体条件、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或面试要求)、收费标准等信息后,可自行组织生源、招收未参加 2018 年中考的学生(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和进城务工人员、返乡民工等),到成都市招考办采集基础信息,并办理自主招生录取手续。各中职学校严禁以自主招生的形式录取已参加 2018 年中考的应届考生。
    十、加(降)分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的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规定按《关于成都市 2018 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招考委〔2018〕8 号)执行。
    十一、强化学籍管理与招生考试的衔接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成都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各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上报所有初中毕业生的录取信息,区教育局将以报名数据和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十二、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本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顺利完成,积极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在志愿指导中不得误导考生,不得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杜绝有偿招生。
    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应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工作,招生宣传不得妨碍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严禁诋毁其他学校和其他类别的教育,杜绝恶性竞争。
    对在学籍管理及中考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规定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龙泉驿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解读
    一、龙泉驿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制定依据是什么?
    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开、公正,根据《201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成招考委〔2018〕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2018年龙泉驿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二、今年龙泉驿区中招有什么变化?
    根据成都市发展需要,2017年成都市委、市政府对成都市城市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中心城区范围扩大后,为保障考生利益,保持学校健康发展,保障成都教育品质的全面提升,实现“学有优教”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简称“中招”)将采取渐进方式,逐步实现中招改革有序、健康、稳妥推进,最终实现招生一体化。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今年龙泉驿区指标到校生纳入中心城区统一管理,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组织实施。今年龙泉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下达,市招考办公布。
    三、高中招生计划怎么确定,怎么执行?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管理。龙泉驿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统筹确定本区的招生计划,报成都市教育局,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均由成都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龙泉驿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按核定的计划招生,未经同意,不得超计划招生。中职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招生。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成都市招考办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执行。
    四、今年龙泉驿区中招考试和评卷有何变化?
    龙泉驿区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实行中考“六统一”,即: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考试时间与往年一样,为6月13、14日,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均未作调整。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收到成绩后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因成绩复核与填报志愿、录取密切相关,错过申报时间,一律不再办理。
    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什么用?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将会在考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时使用,等级为A、B的考生正常录取;等级为C的考生报考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将会被降10分参加录取;等级为D的考生报考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将会被降20分参加录取,报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被降10分参加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中考前通知考生本人。
    六、考后考生如何报志愿?
    (一)考后凭卡报志愿。中考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一张统一打印有本人基础信息的《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凭此卡参加中职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因涉及公共教育资源的合理使用,一人一张,不补发。考生将此卡交与学校,即视为当面报了该学校志愿。如考生领不到卡,可以到区招办咨询、处理。
    (二)通知成绩后填报志愿。公布成绩后,报名点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升学志愿。
    七、龙泉驿区的录取批次有哪些?
    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录取由成都市招考办组织实施。
    龙泉驿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按先后顺序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1.第一批:按先后顺序依次是高层次人才子女;拔尖人才早期培养计划学生;科创实验班,外语实验项目班;艺体班,成都七中网校班;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学生;外地生班。本批次录取中,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的录取。
    2.第二批:四川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成都未来教育家基地班。
    3.第三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
    4.第四批:中职学校普职融通班。
    八、如何参加中职学校加(面)试?
    部分中职类学校的相关专业需要加(面)试。考生若填报此类专业,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参加加(面)试。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市招考办将在计划栏注明有关加(面)试信息。
    九、录取如何进行?
    龙泉驿区普通高中录取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中指标到校生由成都市招考办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录取时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补填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
    十、今年中招的加(降)分政策是否有调整?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的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按照2015年12月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规定,2018年为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加(降)分类别、项目不作调整,获奖时间规定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从2019年起,将全面取消以下类别加分:艺术、体育、科技类比赛加分;市(地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十一、如何加强今年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2018年龙泉驿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在政策范围内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纪检渠道、行政渠道、政府公开电话咨询、质询和举报。对在学籍管理及中招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高中学校收费标准如何确定?如果有学校乱收费,该怎么办?
    中小学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凡在价格管理部门核定项目和标准之外的收费均属乱收费。如果发生乱收费行为,可直接向学校所在地价格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市教育局反映。
    十三、家长如何了解我市、我区中招政策?
    我市、我区中招政策通过发放报名指南、给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初中学校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考生、家长。考生和家长也可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咨询、了解。网络可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及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区教育局子网站,或关注“成都龙泉教育”微信公众号,也可在登录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后进入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相关政策。电话可以咨询区招生办、成都市招考办相关问题。龙泉驿区招生办咨询电话:88497413,成都市招考办咨询电话:86691516。

    该文件的解读机构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付丽程;联系电话:8849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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