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公民办小学、幼儿园: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9〕31号)精神,结合青白江区实际,现就2019年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户籍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我区公办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公办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二)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及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青白江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工作安排 公办小学本区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我区户籍入学儿童原则上应于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并加大对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将被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 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服务范围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确保应进全进。为保障我区残疾儿童接受专业的特殊教育,各学校可向本服务区域内的三类残疾儿童介绍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就读去向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坚持做好信息公开 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的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利用本校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就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启动前,将本校入学报名方式及程序、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等向社会公布;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 (三)严格规范入学行为 坚持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小学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招生。民办小学于5月10日前将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核定,备案招生广告及宣传资料。 坚持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采用笔试或者其他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机构、个人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在起始年级不足额提供学位;不得在中高年级增班以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小学选拔学生。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切实加强监督查处 校长是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区政策,制定和完善本校的入学工作方案和安全维稳工作预案。各学校不得在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不得拒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区教育局将各学校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违规招生的,要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列入年检不合格名单等处理,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举报电话:68936507。 特此通知。
附件:青白江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青白江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日) | 内 容 | 5月20日—5月24日 | 区教育局发布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 | 民办小学公布小学招生方案。 | 5月27日—5月31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 | 民办小学开展招生工作。 | 6月3日—10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 6月14日 | 区教育局公布入学报名登记名单。 | 6月19日 | 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 6月21日 | 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入学名单。 | 8月31日前 | 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解读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9〕31号)精神,青白江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发〔2019〕7号。 1.小一入学原则是什么? 执行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2.小一入学有年龄要求的限制吗? 我区户籍入学儿童原则上应于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3.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怎么报名登记? 公办小学本区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报名网址等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公告》在青白江教育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适时公布)。 4. 2019年小一新生入学办理手续及程序是怎么样的?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小一入学 | 时间(工作日) | 内容 | 5月20日—5月24日 | 区教育局发布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 | 民办小学公布小学招生方案。 | 5月27日—5月31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 | 民办小学开展招生工作。 | 6月3日—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 6月14日 | 区教育局公布入学报名登记名单。 | 6月19日 | 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 6月21日 | 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入学名单。 | 8月31日前 | 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5. 小一新生缓学的办理要求是什么? 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6.小一新生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如何申请入学? 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7.法定监护人为青白江区集体户的非青白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青白江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青白江区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市内区外户籍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细则》(青教发〔2018〕8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规范小一新生入学工作的要求有哪些? 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公办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坚持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机构、个人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在起始年级不足额提供学位;不得在中高年级增班以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小学选拔学生。 坚持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小学均须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录取新生。2019年,民办小学开展报名、登记等招生工作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24日。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10.小一新生入学工作如何做好信息公开? 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的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利用本校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就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启动前,将本校入学报名方式及程序、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等向社会公布;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 该文件的解读机构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教育科。解读人:许红燕;联系电话:68936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