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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9]31号)相关规定,结合郫都区教育实际,现就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合理规划入学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区域空间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变化,对本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各公办学校认真做好本辖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招生区域实际情况规划入学学位和制定实施办法。 (二)科学制定划片范围 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客观公正地划定区域内各公办小学服务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享有相应的学位。 区教育局将完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片区确定后,将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将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以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并设置新旧片区变化合理的过渡期并提前进行广泛告知。 (三)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各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公办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公办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确保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入学。 (四)持续优化报名流程 本区户籍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2019年5月27-31日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指定的登记点(见附件2)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五)不断完善入学办法 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及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郫都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高度重视控辍保学 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加大对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以外学校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见附件1)送交服务区学校。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郫都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郫都区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郫教发[2018]3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七)坚持做好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将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就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启动前,各公办小学应将片区入学报名方式及程序、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等向社会公布。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各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各小学公布所属划片范围的入学名单。学校也要通过本校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区教育局将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划片范围调整等情况,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加强会商协调,畅通沟通、咨询、投诉渠道,确保入学工作的平稳推进。 (八)严格规范入学行为 坚持同步招生。全区公办、民办小学要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招生。民办小学于5月10日前将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核定,备案招生广告及宣传资料。 坚持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采用笔试或者其他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机构、个人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在起始年级不足额提供学位;不得在中高年级增班以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小学选拔学生。 对违规招生的,要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列入年检不合格名单等处理,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二、入学工作的具体安排 凡郫都区(郫县)户籍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的儿童应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全区公办小学本区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见附件2)审核确认的方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2019年5月27-31日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釆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一)流程及时间安排 | | | | 各公办小学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和学校新生入学计划。 | |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见附件3)。 | |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见附件2)进行适龄儿童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 | | | | | | | |
(二)网上报名操作办法 1.网报对象:户籍在郫都区(郫县)的适龄儿童。 2.网报时间:2019年5月27日10:00至5月31日16:00 3.网报方式:直接访问:http://xr.cdzk.org/或通过成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chengdu.gov.cn)主页提供的链接进入“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 4.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是“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唯一注册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注册时,如身份证号有误或占用他人的身份证号码,区教育局有权终止其使用,登记者有配合完成身份证号校验的责任和义务。(2)请准确、完整填写联系电话,以便有必要时能够顺利联系。(3)请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因泄露密码导致信息被篡改责任自负。(4)所填全部信息须真实准确。(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点击“系统帮助”查看,如仍不清楚请联系区教育局,电话:028-87931589。 (三)报名资料审核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6月3-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见附件2)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地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即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附件 1.成都市本地学生已在异地入学就读证明 2.郫都区2019年秋季各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点 3.成都市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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